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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的畜禽品种、配套系进行中间试验审批操作规范

http://www.0311bhw.com     发布时间:2016-09-20 11:23:24    来源:英国bet-365体育在线

培育新的畜禽品种、配套系进行中间试验审批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培育新的畜禽品种、配套系进行中间试验。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九条:培育新的畜禽品种、配套系进行中间试验,应当经试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审批。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农业部《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中间试验的新畜禽品种、配套系,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特征一致、特性明显,遗传性稳定;

(二)与其他品种、配套系、畜禽遗传资源有明显区别;

(三)具有适当的名称。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一) 实施对象。培育新的畜禽品种、配套系的单位和个人

(二)实施范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开展中间试验。

六、申请材料

申请人申请领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开展新畜禽品种、配套系中间试验的请示;

(二)新畜禽品种、配套系培育方案;

(三)育种技术工作报告;

(四)新品种、配套系标准。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无。

(二)承诺办结时限:自治区本级10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自治区本级的咨询和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 :0771-5595606

投诉电话 :0771-5595845  

十一、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4:30。

十二、办理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8-20号窗口。



   

附件:培育新的畜禽品种、配套系进行中间试验行政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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