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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3年“菜篮子”产品生产水产畜牧项目
实施管理动员培训会上的讲话
王海吟
(2013年9月17日)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2013年“菜篮子”产品扶持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3〕70号),我局和自治区财政厅印发了《关于申报2013年扶持“菜篮子”畜牧渔业产品生产项目的紧急通知》。经过各地的辛勤工作,全区有216个申报项目上报我局。经专家评审、部门会商以及公示,从中选出70个项目报送国家农业部和财政部,项目期末将从这70个选建项目中经考核验收正式确认支持55个项目。
为了扎实推进2013年度“菜篮子”产品扶持项目的建设管理,今天我向大家通报一下2012年项目实施情况,并对今年的项目实施提出几点意见和要求。
一、关于2012年项目实施情况的通报
2012年共有197家水产畜牧养殖单位申报“菜篮子”产品水产畜牧养殖项目。经过自治区财政厅和水产畜牧兽医局组织畜牧、水产、财务等有关专家依照制定的评审筛选办法进行集中审核筛选后,按照农办财〔2012〕94号要求公示数量不得低于立项项目个数120%的精神,共明确94家养殖单位参加项目实施建设,其中畜牧业方面确定了46家养殖单位(生猪项目30个,肉鸡项目14个,肉牛项目2个),渔业方面确定了38家水产养殖单位。经过项目实施和严格的验收考核,全区共有70个养殖单位的项目获得国家“菜篮子”项目资金支持,资金总额2400万元。项目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一)获得国家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
今年3月份,国家有关部委组织16个工作组对全国34个省份“菜篮子”产品项目进行了考核验收。考核结果是:广西畜牧业项目考核得分93.11分,名列全国同类项目第一名,水产项目分列全国第四名,在今年“菜篮子”产品项目资金安排中,国家增加广西畜牧业项目投入300万元,总投入达到1900万元,水产项目投入继续保持800万元。
(二)有效提高了水产畜牧产品供给能力。
项目实施后,14个肉鸡参建项目业主年底存栏肉鸡53万只,较上年增加8万只,增长17.78%;今年全年预计出栏肉鸡450万只,较上年增加50万只,增长12.5%;30个生猪参建项目业主年底存栏生猪15.2万头,较上年增加1.8万头,增长13.43%;其中良种母猪存栏6.2万头,较上年增加0.83万头,增长15.45;全年出栏生猪60万头,较上年增加10万头,增长20%。
实施“菜篮子”项目的38家水产养殖单位在项目实施前,每年生产的水产品约为1.5万吨,实施项目后,年产量提高到2万吨,增幅达到30%以上。
(三)有效推进畜禽标准化和水产健康养殖。
畜牧种源方面,通过项目实施,项目单位引进种猪、种鸡,建立核心群,选育和培育父母代种鸡。养殖设施方面,开展了畜禽舍标准化建设和改造,投入了一批生产设施设备(如母猪产床、仔猪高架床、自动料槽、排风机、壁扇、增空调机、抽风机、环控器、水帘等)。粪污无害化处理方面,建设了沼气池、贮粪池、化尸池、排污沟、排水沟、排污管道等。防疫设施设备方面,建设了更衣室、消毒室、兽医室、消毒机等。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建设和粪污无害化处理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水产方面,项目单位按照生产条件标准化、生产操作规范化、生产管理制度化、示范辐射规模化的水产健康养殖场标准要求,积极实施改造池塘,完善养殖生产设施,配备病害水质监测检测设备仪器,引进优良水产苗种,投喂优质饲料,应用健康养殖技术,加强养殖管理等工作,水产养殖单位的健康养殖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四)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导向作用。
项目安排基本体现了产业发展现状及其发展水平。畜牧业资金1600万元,支持了38个项目,其中生猪项目25个,肉鸡项目12个,肉牛项目1个。渔业方面支持32个项目,800万元。项目单位覆盖各地级市,其中:南宁市7个,柳州市2个,桂林市9个,梧州市3个,北海市4个,钦州市2个,贵港市7个,玉林市23个,贺州市1个,来宾市3个,崇左市5个,百色市2个,河池市2个,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特别是在项目选择、推进实施和验收考核等关键环节,有机地融合了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和水产健康养殖的要求,使项目业主对项目建设的要求十分明晰,非项目业主对国家项目的支持导向十分清楚,项目的实施发挥了很好的引领作用。
(五)有效整合了相关资金的投入。
畜牧方面,通过菜篮子项目的实施带动,引导了生猪大县奖励资金、沼气池建设等方面相关资金的整合投入。据不完全统计,畜牧业项目共整合资金投入1587.13万元。
水产方面,2012年全区“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渔业)直接投入资金4291.51万元,其中业主自筹2898.51万元、中央财政补助800万元,自治区财政整合“发展优势特色渔业”、“ 海洋渔业开发保护” 等方面资金 230万元,地方整合配套资金363万元。
但项目实施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个别实施单位重视不够。个别业主,特别是大型的养殖企业认为项目资金较小,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项目实施方案欠缺针对性、可操作性,实施方案与实际建设内容脱节,项目建设随意性比较大,畜禽养殖标准化和水产健康养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不到位。
二是对管理新要求不适应。项目实施主体和管理部门对“菜篮子”产品项目管理实行的差额管理、先建后补、考核评分等新要求理解不到位、不适应,在建设实施、管理配合方面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等方面欠协调。部分县区管理部门与项目业主间欠缺指导配合,不少项目存在重建设、轻管理问题,主管部门和业主项目档案管理不够规范,不符合项目考核管理的要求。
三是不封建设内容欠合理。一些项目申报单位对“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建设要求理解不透,对企业自身科学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不准,在选择建设内容和安排资金时,重点放在商品代苗种、饲料等流动性生产原料购买,对保障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偏弱,对科学依规管理制度建设考虑较少,软实力弱化。
四是资金整合管理较薄弱。通过项目实施调动配套资金和整合资金是“菜篮子”产品项目的重要内容,从项目筛选立项到项目考核验收都赋予较大比重的分值,但各地各项目对落实配套资金和整合相关资金的工作比较薄弱,影响到项目的入选和最终的验收考核,制约了“菜篮子”产品项目资金的放量功能。此外,项目验收下达资金后的资金拨付较慢也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这是农业部抽查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也是今年农业部抽查我区项目时扣分的主要环节。
五是验收考核专家配备欠合理。去年项目考核验收的专家组成员构成中,自治区级2名、项目所在市级专家2名、项目所在县专家1名。这样配备的专家组人员结构,客观公正性是欠缺的,据各验收组反馈,本地专家打分普遍偏高,各市本地专家的打分没有可比性,也难以落实专家打分责任追溯制度。
二、2013年项目实施应把握的几个关键点
(一)项目实施主体发生了大变化。
根据国家《2013年“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和农业部培训会议精神,今年“菜篮子”扶持项目重点扶植合作社。科技及技术推广的事业单位不能为补助对象,扶持养殖企业的资金比例占30%以下。
(二)扶持方向力度发生较大变化。
主要是畜牧业项目有二方面的调整:一是强调增加资金的用途,明确增加的资金重要用于牛羊,原有牛羊资金规模支持比例不变,16个省区新增资金要全部用于肉牛肉羊(广西在名单内),全区草食动物扶持资金从去年的50万元增加到350万元; 二是提高部分养殖项目的补助标准,如肉鸡(蛋鸡)养殖项目补助标准提高到50万元/个,水产养殖项目补助标准提高到50万元/个。
(三)项目业主要做出相关承诺。
项目承担单位要与向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递交《广西2013年“菜篮子”畜牧渔业产品生产扶持项目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承诺三年内产品主要供应本地及周边市场,二是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三是保证推进清洁养殖实现环境友好,四是保证完成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内容,五是保证管理规范。
(四)继续实行差额管理。
本次项目申报,自治区主管部门从216个申报项目中,选出70个项目入围实施,淘汰率高达68%,考核验收阶段还要淘汰20%。
今年项目的筛选报送和最终的验收确认全过程按照实际支持项目的1.2倍来推进,所有入选报送名单的项目都有获得实际支持的机会,同时存在验收审核环节被淘汰出局的可能性,各项目业主务必扎实推进项目实施,争取项目实施管理取得好业绩和好成效。
新一轮菜篮子项目是严格按照1:1.2的比例进行项目的筛选、建设和验收核查的。这主要是要求项目实施,形成相互竞争、相互促进、互相监督的环境,促进项目单位强化投入、加强管理和规范运作。
(五)继续坚持先建后补。
中央财政扶持的专项资金预留在自治区级财政,待各市、县(市、区)项目经自治区主管部门组织验收考核公示无异议后,再根据验收结果确定享受国家补助的项目业主,并把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组织实施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到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报账。
先建后补是国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牢牢把握项目实施管理的重大措施。实行先建后补,同时意味着项目业主必须先行报垫付数目不小的项目实施建设资金,同时也存在投入资金建设后,项目验收得分低,不能入选国家扶持名单的风险。在这里要提请项目业主转变心态理清思路,推进项目实施,全面提高标准化生产管理水平,是产业发展的大势所趋,有利于企业、也有利于国家社会,应该变成自觉行为,有项目支持要搞,没项目支持也应该搞。
(六)重视项目实施的时间节点。
2013年项目的验收时间初定12月中上旬。我局将尽快审核批复了各个项目的实施方案。各相关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要认真按照畜牧业“五化”和水产健康养殖的要求,指导项目业主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推进相关建设内容的实施。
各项目的实施方案,是项目业主的承诺,更是规范、指导项目实施的行动指南,也是项目验收考核的重要依据。各项目业主要在有效时间内,不折不扣地推进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建设任务的完成。这里要特别强调:项目建设内容必须是2013年度新建设内容,任何此前建设的内容(包括上年落选、今年补选业主)不能用来抵顶。
(七)加强资金整合。
国家实施指导意见开宗明义指出:充分发挥(菜篮子)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各地投入。自治区项目评审办法中,对资金整合措施赋予较高分值:(15分)。其中:①市、县本级财政安排有1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支持的养殖场得5分;②整合其他部门专项资金5分;③引导养殖场投入5分。到项目考核验收阶段,要坚持这种做法,体现引导带动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工作
加快推进“菜篮子”项目实施,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现代农业关注民生重大部署的实际行动。2010年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今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加大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实施力度,扩大园艺作物标准园和畜禽水产品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创建规模”,财政部、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国家在财政预算压缩了1000亿,部门预算压缩了200亿的背景下,保住并增加“菜篮子“项目资金非常不容易,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菜篮子”产品项目的高度重视和明确要求,扎实推进“菜篮子”项目实施,加快推进“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能力建设,提高水产品供给能力和产品质量水平,保障主要城市民生需要,扶持引导产业向现代农业化方向发展,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就项目业主而言,通过项目申报实施,有机会获得国家项目资金支持,更重要的是,通过组织项目实施,能有效提高标准化规模和健康养殖水平,放大产能,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管理生产团队员工的争先创优意识、管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因此,实施好菜篮子项目是利国利民、企业受益的大事,各市县局、各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认真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项目县要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成立由财政、水产畜牧部门和技术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要选用精干负责的技术干部充实到领导小组或实施小组中,确保项目实施管理各项工作能高效有序地开展。要加强相互沟通配合,特别是畜牧部门与财政部门、畜牧部门与项目业主之间的沟通配合。要注意指导监督合作社项目业主处理好各社员的利益关系,防止发生矛盾纠纷。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要注重加强的整合自治区、市、县财政资金的投入;要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要在验收合格并公示后1个月内下达到具体承担单位;要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切实规范财务管理,资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围,会计核算资料要规范、齐全、有效,不得白条入账、不得有大额现金支出,项目土建工程建设要具有工程合同、竣工验收等材料,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执行中弄虚作假、建设内容以旧充新、渔牧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等要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暂停该项目所在县3年项目申报资格;要加强项目后期管理,对违反承诺书约定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要列入“黑名单”,暂停安排所有涉农项目资金。
(三)推进交叉验收制度。
我区去年“菜篮子”产品项目实施取得较好成绩,说明我区去年“菜篮子”项目验收考核方式方法是行之有效的,畜牧处、渔业处二个业务处要在总结去年较好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完善,特别是在验收专家组成这方面进行必要的改进完善,要推进市级专家异地交叉验收制度,尽量做到客观公正,同时也提供相互学习的机会。要尽快制定印发自治区级的项目验收考核办法,要考虑制定项目管理档案规范化标准化事宜,指导项目业主开展好项目验收的准备工作。
(四)加强绩效考核和考核成果的应用。
“菜篮子”产品项目是国家财政部农业部列为绩效考核的重点项目。自治区对各县级水产畜牧兽医局,重点考核项目规范管理、服务协调等内容,考核结果与该县实施项目得分挂钩,与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挂钩;对项目承担单位,重点考核项目实施后取得的成效,包括畜牧业“五化”和水产健康养殖水平的提高、技术效果提高、产能和产品质量安全能力的提升等。
国家对各省上年考核得分结果与下年的资金安排直接关联挂钩。自治区在今年项目初选时,也体现了奖优罚劣。2013年项目评审增加了项目管理的内容,总分值5分。即上年度“菜篮子”项目县级管理评分前10名得5分;11到20名得3分;21名之后得1分;管理评分低于90分的与本年度新增的项目县不得分。
同志们,“菜篮子”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菜篮子”工程是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保障,是关系国计民生与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工程。希望我们实施单位、管理单位齐心协力,共同把这个项目实施好、管理好,为广西水产畜牧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2013年“菜篮子”水产品生产项目实施管理培训内容
一、农业部对渔业项目的有关要求
(一)补助范围
项目实施区域选择主产区、中心城市周边及距中心城市相对较近的优势产区,在选点上鼓励集中连片,大力推进生产集中化、规模化,项目资金可以用于改建、扩建和新建。
重点扶持渔业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养殖规模需达到以下标准:池塘类养殖场池塘面积在200亩以上,工厂化养殖水面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重点支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科研、技术推广等事业单位不能作为补助对象,安排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补助资金要严格控制在各省资金总额规模的30%以下。
(三)补助内容
一是改善生产条件。指导进行养殖基础设施改造,养殖机械设备升级,完善进排水、水净化和废水处理设施设备,配备水质监控、疫病防控、节能减排和质量检测装备,购置优质苗种、全价配合饲料和高效低毒低残留药物,提高养殖综合生产能力。二是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养殖生态环境和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健全以“三项记录”(养殖生产过程、药品采购使用和产品销售)为重点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三是推广标准化健康养殖技术。推广养殖水净化和废水处理、水质监测与调控等技术,普及疫病科学防治技术。
(四)有关要求
1、项目建设单位确定后,自治区渔业部门要与项目申报单位签订承若书,明确项目申报单位获得补助资金后,要在今后几年内,保证其产品主要供应本地及周边地区。
2、今年的菜篮子项目继续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即对按要求完成项目任务并验收合格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验收考核的得分顺序给予补助。
3、项目建设内容必须在2013年当年实施,对于以前年度实施的、对照实施内容不一致的将不予补助。
4、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规范财务管理,资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围,会计核算资料要规范、齐全、有效,不得白条入账、不得有大额现金支出,项目土建工程建设要具有工程合同、竣工验收等资料,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5、对项目单位在项目执行中弄虚作假、建设内容以旧充新、水产品质量抽验不合格等要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暂停该项目所在县3年项目申报资格。
二、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验收要求
(一)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必备的资质和规模
一是申报单位持有效《水域滩涂养殖证》。苗种场的还需要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养殖户持有《水域滩涂养殖证》;
二是申报单位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有完备的资质证明),而不是渔业行政单位或者渔政监督管理机构;
三是养殖规模:以池塘养鱼为主的申报单位的养殖池塘面积在200亩以上;其他养殖方式面积不限,但水产品年产量200吨以上。
以上的三个条件均为一票否决项,也就是说,如有其中的一项不达要求,项目就不能通过验收。
(二)具体建设内容
如果没有一票否决项,那么就要考核下面四个具体内容:
1、生产条件和设备:要求是生产条件要标准化。有9个考核指标:
一是养殖场区内环境整洁,进排水渠分开;
二是养殖用水符合农业部无公害海水、淡水水产养殖用水标准,水源无污染源;
三是养殖生产设施(包括池塘、进排水渠等)能定期改造维护,现状良好,符合健康养殖的要求;
四是养殖设备(投饵机、增氧机等)配置齐全,维护良好,使用正常;
五是生产用电设施设备完备,电力容量能满足生产需求;
六是养殖场道路平整通畅,运输车通畅无阻;
七是配备必要的水质检测、简易病害诊断等仪器设备;
八是定期监测养殖用水水质,监测结果符合标准;
九是具有养殖用水预处理和废水净化处理设备或设施且正常使用。
2、生产操作:要求生产操作规范化。有8个指标:
一是根据本场实际确定健康养殖模式,推广养殖水净化和废水处理、水质监测与调控等技术,普及水产病害防治技术。
二是制定生产操作规范,并严格执行。
三是水产苗种来源于合法企业,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
四是渔用饲料来源于正规企业的合格产品;不使用过期或变质死饲料。
五是渔用兽药来源于正规企业的合格产品,不直接使用原料药;
六是使用饲料要按照农业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无公害食品渔用饲料安全限量》的规定;
七是使用渔用兽药应当符合农业部《兽药管理条例》和《无公害食品渔药使用准则》的规定;
八是无使用禁用药品行为,前五年(函本年度)药残抽检结果全部合格。
3、生产管理:要求生产管理制度化,有7个具体的指标。
一是养殖场建立苗种、饲料、兽药等生产投入品采购、保管和使用制度;
二是按时填写《水产养殖生产记录》,内容详细完整准确;
三是填写《水产养殖用药记录》,按时认真填写内容详细完整准确;
四是填写《水产品销售记录》,内容详细完整准确;
五是销售水产品应当附具《产品标签》,内容详细完整准确;
六是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张贴重要的管理制度、技术规程等,
七是定期对职工或成员进行健康养殖和质量安全教育培训;
4、示范带动:要求示范辐射规模化。有4个具体指标:
一是积极主动为周边养殖户提供健康养殖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
二是至少联系和示范带动周边养殖渔民100户以上;
三是养殖综合生产效率高于当地同方式同品种的养殖水平;
四是养殖节能减排成效显著。
三、2013年“菜篮子”渔业生产项目验收程序
1、各项目承担单位向辖区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2、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申请材料,现场查看建设情况后签署意见,上报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
3、由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会同自治区财政厅邀请有关从事技术推广、渔业生产、财务及行政管理等机构的专家3-5人共同组成验收小组,通过审查材料和现场查看等方法进行单项和综合考评。
4、验收小组根据《2013年“菜篮子”水产品生产项目建设验收表》的各项内容进行打分,得分80分以上者,通过验收。
5、通过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由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获得资金补助的三十二个项目单位名单。并将补助名单通知所在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再由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通知个项目承担单位。
6、各获得资金补助的项目承担单位接到通知后,到所在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领取资金补助相关手续。
四、2013年“菜篮子”渔业生产项目验收需提交的材料
1、各项目承担单位的申请验收报告;
2、各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建设工作总结;
3、各项目承担单位的经费开支凭证。
五、“菜篮子”水产品生产项目考核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项目 | 考核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 满分 | 得分 | 扣分原因 |
生产条件标准化 (36分) | 场内环境整洁,进排水系统分开 | 4 | ||
水产养殖用水符合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海水养殖用水水质》或《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等养殖用水标准 | 4 | |||
养殖设施齐备 | 4 | |||
养殖池塘等生产设施能定期改造维护,现状良好,符合健康养殖要求 | 4 | |||
生产用电设施设备完备,电力容量能满足生产需求 | 3 | |||
场内道路平整通畅,运输车辆通行无阻 | 3 | |||
定期监测养殖水质,监测结果符合标准 | 3 | |||
配备简易病害诊断仪器设备 | 3 | |||
投饵机、增氧机等基本养殖设备配置完备,维护良好,使用正常 | 4 | |||
具有废水净化处理设施设备且能正常使用,废水达标排放 | 4 | |||
生产操作规范化 (26分) | 根据本场实际确定健康养殖模式,推广养殖水净化和废水处理、水质监测与调控技术,普及疫病科学防治技术 | 4 | ||
制定生产操作规范,并严格执行 | 4 | |||
水产苗种来源于合法企业,符合国家或地方质量标准 | 3 | |||
渔用饲料来源于合法企业的正规产品。不使用变质或过期饲料 | 3 | |||
渔用兽药来源于合法企业的正规产品,不直接使用原料药 | 3 | |||
使用渔用饲料应当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用饲料安全限量》 | 3 | |||
使用兽药应当符合《兽药管理条例》和《无公害食品渔药使用准则》 | 3 | |||
前5年(含本年度)药残抽检结果全部合格,无使用禁用药物行为 | 3 | |||
生产管理制度化 (26分) | 建立苗种、饲料、兽药等生产投入品采购、保管和使用规章制度 | 4 | ||
填写《水产养殖生产记录》,按时记载,内容详细完整准确 | 3 | |||
填写《水产养殖用药记录》,按时记载,内容详细完整准确 | 3 | |||
《水产养殖生产记录》和《水产养殖用药记录》保存至售后2年 | 3 | |||
建立《水产养殖销售记录》,按时认真填写,内容详细完整准确 | 3 | |||
销售水产品应当附具《产品标签》,内容详细完整准确 | 3 | |||
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张贴重要的管理制度、技术规程等。 | 4 | |||
定期对职工或成员进行健康养殖和质量安全培训教育 | 3 | |||
示范辐射规模化 (12分) | 积极主动为周边养殖户提供健康养殖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 | 3 | ||
至少联系和带动周边养殖渔民100户以上,提高健康养殖技能 | 3 | |||
养殖综合生产效率高于当地同方式同品种的养殖水平 | 3 | |||
养殖节能减排效果明显,示范效果突出 | 3 |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961号